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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我省优化部分高效农业险种

发布时间:2014-10-17   浏览次数:3113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全省农业保险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实发挥好农业保险的支农惠农作用,今年上半年,省农险办对我省部分高效农业保险进行优化完善,相关险种的条款费率实行了动态调整。

  此次修订的险种主要有蔬菜大棚保险、能繁母猪养殖保险和内塘螃蟹水文指数保险。修订内容包括:

  一是蔬菜大棚保险条款中“钢架大棚”修改为“钢结构大棚”,“水泥大棚”修改为“钢筋混凝土结构大棚”,“竹木大棚”修改为“竹木结构大棚”,将保险费率中钢结构的费率由3%修改为2.5%。

  二是能繁母猪养殖保险费率由“6%”修改为“7%”。

  三是内塘螃蟹水文指数保险保险条款保险责任(三)中“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事故的损失而支出必要合理的费用,且以保险费20%为限”修改为“由于连续5天以上(含)日最高温度在37℃(含)以上,导致保险内塘养殖螃蟹遭受损失”,在赔偿处理中增加该保险责任的赔偿方法,同时将免赔率中“每次事故的绝对免赔率为10%”删除。

  新修订的条款费率于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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