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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启动农村承包土地确权成果检查验收工作

发布时间:2016-06-30   浏览次数:4234

   

    2015年,江苏省被确定为全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整省推进试点省份。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今年全省要基本完成确权登记颁证任务,力争80%以上的行政村完成登记发证,50%以上的行政村通过验收。目前全省98%的应确权村启动了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其中49%的村已经完成合同签订任务,部分进展较快地区已经具备确权成果验收条件。

    为贯彻落实好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确保年内基本完成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省农委决定按照边工作推进、边成果验收的工作思路,适时启动确权成果检查验收工作。在顺利完成金湖县、常州市金坛区、扬州市邗江区等3个县(区)确权成果验收试点的基础上, 6月16-17日,省农委在金湖县举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检查验收培训班,正式启动确权登记颁证成果检查验收工作。各市和县(市、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管理部门分管负责人、各市业务处长参加了培训。

    培训班安排了金湖等3个试点县(区)介绍成果检查验收的具体做法,现场观摩了金湖县确权登记颁证档案和信息应用平台,邀请了农业部专家授课,省委农工办、省国土资源厅、省测绘局、省档案局等部门相关业务处室负责同志也到会讲话。祝保平副主任出席培训班并对进一步扎实推进农村土地确权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祝保平同志指出,扎实推进全省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要做好以下几点:

    一要增强改革意识。习近平总书记在小岗村主持召开农村改革座谈会时指出,当前深化农村改革的主要任务,仍然是要处理好农民与土地的关系,要抓紧落实好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给农民吃上“定心丸”。这次培训班的目的之一也是要贯彻学习习总书记小岗村重要讲话精神。

    二要理清“三权”意识。明确集体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之间的关系。土地承包权具有土地财产权的性质,经营权是可以流转的使用权,承包权和经营权分置并行,但经营权流转要坚持“三个相适应”,即与城镇化进程和农村劳动力转移规模相适应,与农业科技进步和生产手段改进相适应,与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提高相适应。承包权和经营权的分离必须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可以示范引导,但不能下指标,不能搞强迫命令。要坚持四个底线,不能把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改垮了,不能把耕地改少了,不能把粮食生产能力改弱了,不能把农民利益损害了。这些都是总书记强调的,我们一定要深刻领会,认真贯彻。

    三要提高责任意识。目前很多县、乡都面临着换届,车改也在一定程度上给基层农经工作带来不便,但农经部门应增强责任意识,通过召开座谈会、加强统计监测、举办业务培训、强化督导检查等多种方式,层层推进,狠抓落实。

    四要注重质量抓进度。目前各地确权进度不平衡性明显,颁证率相对较低,个别地区信访量上升,少数整县推进的试点县(市、区)进度甚至落后于全省。要加大宣传力度,重点抓好乡村基层干部的业务培训,做到农民认可、四至清楚、面积准确、档案规范,在注重质量的同时兼顾进度。

    五要善始善终抓验收。颁发证书是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重要环节,要坚持先发证后验收,但验收之前应做好自查工作,以检查验收为抓手,倒逼确权工作进度,提高确权工作质量。做好确权登记成果日常管理工作,积极推进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承包经营权有偿退出等方面的探索与研究,强化确权成果应用。


      (省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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